发布时间:2019-10-24 浏览次数:420
10月10日,经鉴定,杭州海关此前查获的一批“塑料玩具”均为仿真枪,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境物品,涉及4种型号,数量共996支。
近日,经杭州海关前期风险分析查验布控,杭州海关隶属义乌海关根据风险分析,在对一票申报品名为“塑料玩具、水晶泥”等的集装箱货物进行人工掏箱查验后,查获该批仿真枪。
据海关关员介绍,这批仿真枪从狙击步枪、冲锋枪,到手枪,种类齐全,外形、颜色上都和真枪近似,且具有一定的伤害力。
仿真枪属国家禁止进出境物品。据了解,早在1993年,海关总署和公安部就联合发文将仿真武器列为禁止进出境物品。运输、携带、邮寄仿真武器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的,海关将予以没收,并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条例》的有关规定处罚。走私仿真武器进出境,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二条也指出,国家“禁止制造、销售仿真枪”;第四十四条规定,“制造、销售防真枪的,由公安机关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没收其仿真枪,可以并处制造、销售金额五倍以下罚款,情节严重的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热照”。
仿真枪不仅具有一定的杀伤力,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安全,而且会被不法分子用以实施犯罪,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;
为了在进出口环节及时堵截仿真枪,杭州海关加大风险布控、现场查验及案件办理力度,进一步加强与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携手合作,打击仿真枪走私活动成效明显。
仿真枪知识拓展
仿真枪分两种:
一种是以电池为动力,发射水弹(无杀伤力),或者6mm塑料bb弹(威力极小,不直接打到眼球上就不会造成伤害);另外一种比较有争议,属于用弹簧和压缩空气为动力,发射塑料bb弹,具有一定的杀伤力,近距离打到身上会青紫,打到眼球上会失明。
最后,再次提醒各位朋友,请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,杜绝危险品瞒报、误报、漏报。千万不要心存侥幸,为了眼前利益带来更大的损失。